凌晨两车相碰撞,男子为接女友直接离开?交警:负全责!
“只是个小剐蹭,没什么大事……”
“当时有急事要先去处理……”
小事故就可以一走了之?真实案例告诉你,逃离现场不仅不能躲避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往往更严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6日凌晨,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右江区逻索路与龙景西路丁字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队赶往现场,只见一辆蓝色小车停在路中央,前右方车灯破损。蓝车驾驶人莫某称,自己左转通过路口时与一辆直行白色小车发生碰撞,白车驾驶人已驶离现场。
监控视频还原了当时的情况:蓝色小车左转弯正要通过路口,白色小车直行驶过,剐蹭蓝车后继续向前滑行,随后直接驶离现场。
经多方调查取证,民警最终找到了肇事逃逸的白色小车驾驶人岑某。岑某称,因当晚在下雨,路面很滑,经过路口看到左边驶来的蓝色小车时,他马上踩了刹车,但由于雨天路滑,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因为当时急着去接女朋友,想着没有什么大事,就把车开走了。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白车驾驶人岑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蓝车驾驶人莫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岑某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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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的后果
一、责任认定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二、损害赔偿重
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驾驶员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三、行政处罚重
1.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刑事责任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 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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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做
1.现场取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报警求助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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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